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
一、总目标
通过科学课程的学习,知道与周围常见事物有关的浅显的科学知识,并能应用于日常生活,逐渐养成科学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;了解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,尝试应用于科学探究活动,逐步学会科学地看问题、想问题;保持和发展对周围世界的好奇心与求知欲,形成大胆想象、尊重证据、敢于创新的科学态度和爱科学、爱家乡、爱祖国的情感;亲近自然、欣赏自然、珍爱生命,积极参与资源和环境的保护,关心科技的新发展。
二、分目标
(一)科学探究
1.知道科学探究涉及的主要活动,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特征。
2.能通过对身边自然事物的观察,发现和提出问题。
3.能运用已有知识作出自己对问题的假想答案。
4.能根据假想答案,制定简单的科学探究活动计划。
5.能通过观察、实验、制作等活动进行探究。
6.会查阅、整理从书刊及其他途径获得的科学资料。
7.能在已有知识、经验和现有信息的基础上,通过简单的思维加工,作出自己的解释或结论,并知道这个结果应该是可以重复验证的。
8.能用自己擅长的方式表达探究结果,进行交流,并参与评议,知道对别人研究的结论提出质疑也是科学探究的一部分。
(二)情感态度与价值观
1.保持与发展想要了解世界、喜欢尝试新的经验、乐于探究与发现周围事物奥秘的欲望。
2.珍爱并善待周围环境中的自然事物,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。
3.知道科学已经能解释世界上的许多奥秘,但还有许多领域等待我们去探索,科学不迷信权威。
4.形成用科学提高生活质量的意识,愿意参与和科学有关的社会问题的讨论与活动。
5.在科学学习中能注重事实,克服困难,善始善终,尊重他人意见,敢于提出不同见解,乐于合作与交流。
6.意识到科学技术对人类与社会的发展既有促进作用,也有消极影响。
(三)科学知识
1.学习生命世界、物质世界、地球与宇宙三大领域中浅显的、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与研究方法,并能尝试用于解决身边的实际问题。
2.通过对物质世界有关知识的学习,了解物质的常见性质、用途和变化,对物体的运动、力和简单机械,以及能量的不同表现形式具有感性认识。
3.通过对生命科学有关知识的学习,了解生命世界的轮廓,形成一些对生命活动和生命现象的基本认识,对人体和健康形成初步的认识。
4.通过对地球与宇宙有关知识的学习,了解地球、太阳系的概况及运动变化的一般规律,认识人类与地球环境的相互作用,懂得地球是人类惟一家园的道理。
三、各部分目标的相互关系
上述科学课程的总目标和分目标,勾画了小学生科学素养的大致轮廓。为了使总目标能够落实到科学课程的教学组织、教材编写、教师培训及课程资源配置之中,《标准》将总目标从科学探究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科学知识三个领域进行分解,提出了分目标,但这绝不意味着在教学过程中各分目标的达成是单独进行的。好的教学活动,往往能达到多个教学目标。因此,在实践中,各分目标必须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加以把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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